支持项目落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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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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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条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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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500强、国际细分行业100强、境外上市公司、海内行业100强、海内主板、中小板及创业板上市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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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在新区内设立的独立法人总部、研发中心、生产基地,给予100—50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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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总额抵达5亿元、10亿元、20亿元的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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凭据实际牢固资产投资的4%、6%、8%,给予高2000万元、5000万元、1亿元的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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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总额抵达30亿元或对工业生长具有重要发动效应的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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凭据项目情况接纳“一事一议”的政策给予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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